实施惩戒以服务教育、促进学生个人的发展和素养的全面提升为目的,坚持教育在先,惩戒在后原则,2021年2月28日至3月1日,兴仁市第一小学在组织全体师生学习《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》。
会上,副校长黄敏组织全校教师对《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》的总则、惩戒行为、惩戒方式、惩戒程序、申诉制度、保障措施、附则进行了精细的解读,各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学习。
通过学习,学校全体师生掌握了《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》的基本内容、实施原则和程序,对进一步规范学生管理、提升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。同时要求教师不能越权而为,且不得随意实施惩戒,应适时、适度、适机地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。同时也让学生知晓了哪些是影响教育活动秩序的行为,对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习惯、提高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教育作用。也提高了学生对惩戒教育的知晓率和认可度,能理性地审视、评价和对待惩戒教育。